一、軟科學研究項目
1、支持重點:
(1)招标課題
1)《吉林省加快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意見》研究
2)《吉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研究
3)吉林省環南湖科技創新政策試驗區建設研究
4)建立吉林省高層次創新決策咨詢智庫研究
5)吉林省“一軸兩翼”創新發展格局研究
6)吉林省科技發展報告(2016)研究
7)吉林省創新型省份建設研究
8)基于東三省老工業基地城市外延性擴張與區域經濟增長實證研究
9)吉林省上市企業公司治理問題與對策研究
10)吉林省科技金融需求主體培育路徑及對策研究
11)吉林省财政科技基金投融資模式選擇及對策研究
12)吉林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及開放共享研究
13)吉林省與浙江省深化科技創新合作的技術領域選擇及路徑研究
14)深化農業供給側改革,構建我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研究
15)共享發展理念下吉林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政府實踐策略研究
16)吉林省支持科技創新的普惠性财稅、金融政策評估研究
17)吉林省科研經費專項審計标準與規範研究
18)吉林省财政科技資金容錯标準與容錯機制研究
(2)一般課題
1)吉林省經濟發展問題研究
區域經濟和産業結構轉型升級、重點産業和新經濟發展、國有企業和民營經濟等方面的研究
2)吉林省三農問題研究
農業産業發展、農産品物流、新農村建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3)吉林省科技創新問題研究
區域創新發展、産業技術創新、企業技術創新、科技創新平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知識産權保護以及科技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4)吉林省社會管理和民生問題研究
養老和醫療、就業和扶貧、生态環境保護和治理、政府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
2、申報要求
項目申報除必須符合本指南第十部分“申報要求”的全部條件外,還須滿足下列要求:
(1)招标課題隻能按原題申報,一般課題可參照研究領域和方向,自拟題目進行申報。
(2)項目負責人一般應具備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有博士研究生學曆。
3、資助額度
預計平均資助額度:3-10萬元/項。
4、咨詢電話
法規處:0431-88975471,聯系人:歐海傑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單位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和業績,具備承擔項目的能力。
2、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基礎資源、技術裝備和試驗中心。
3、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豐富科研經驗,技術實力比較雄厚。
4、在吉林省内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和充裕的資本金,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财務制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單位)。
5、項目申報單位應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不存在較多拖期、中止、撤銷項目。
6、申報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吉林省省級醫藥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各類項目的,如企業作為申報主持單位,企業R&D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1%。
7、聯合申報時,需提交經雙方确認的合作協議(包括合作方式、任務分解、雙方職責、經費投入等),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合作協議的内容将作為簽訂任務書的依據,原則上不得更改。優先支持企業先行投資、與高校、科研單位聯合開發的項目。
8、鼓勵有科研實力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省級中試中心聯合,優先支持中試中心在孵成果的轉化。
(二)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加人申報條件
1、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設1名負責人,2名主要參加人員,其他為參加人員。
2、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執行周期: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為2年(其中,自然科學基金和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為3年),其它項目一般不超過3年,從項目申報次年的1月1日起計算。一般情況下,作為項目負責人,博士生導師的申報年齡為62周歲以下,其他人員申報年齡為57歲以下。
3、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應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無拖期項目;有到期應驗收未驗收項目的(2014年度以前,含2014年度立項項目)或中止、撤銷項目的,不能申報2018年度所有計劃類别項目。
4、作為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隻允許申報1項,且同期作為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承擔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同一類型的計劃項目隻能承擔1項)。
5、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階段無正當原因離崗不得超過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國或離崗超過半年以上的,應事先提出申請,報項目管理處室及發展計劃處批準備案。
6、項目申報負責人必須本人參加評審答辯,無特殊原因不參加評審答辯的,不予立項。
(三)項目申報及受理
1、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件申報并行的方式,網上申報材料與紙件申報材料應一緻,主要包括:
(1)項目申報書(所有項目均需提交);
(2)可行性報告(除重點新産品後補助項目、技術交易後補助項目、醫藥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涉及後補助及獎勵的項目、專利轉化與推進項目中涉及獎勵的項目、知識産權示範縣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特色服務平台建設、創新創業大賽等後補助、獎勵性質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均需提交);
(3)項目經費預算書(除重點新産品後補助項目、技術交易後補助項目、醫藥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涉及後補助及獎勵的項目、專利轉化與推進項目中涉及獎勵的項目、知識産權示範縣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特色服務平台建設、創新創業大賽等後補助、獎勵性質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均需提交。依據要充分、具體、預算編制要詳實、細化,而且能夠達到社會中介機構的評審要求);
(4)申報主持單位或參加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财務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申報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吉林省省級醫藥健康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各類項目,如企業作為申報主持單位,還需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R&D投入專項審計報告;
(6)其他計劃及項目類别要求的相關附件材料。
2、項目申報人登陸吉林省科技廳網站,進入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或直接登陸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網站,網上填報、上傳提交,并經審核推薦後下載打印紙件申報書及其他申報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報送推薦單位蓋章。
3、項目審核與推薦。中省直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網上審核推薦,在紙件申報書中蓋章,并以公函形式出具本單位推薦項目的書面意見;市(州)或縣(市、區)以及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财政部門對轄區内企業和省直以下事業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真實性審核和明确财政撥款屬地,由科技管理部門進行網上審核推薦,科技管理部門、财政部門共同在紙件申報書中蓋章,并以聯合公函形式出具本地區推薦項目的書面意見。
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的申報資料要真實、可靠,項目推薦單位要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要按照有關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4、推薦單位彙總所推薦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連同正式推薦公函,送至吉林省科技創新平台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内容、預期結果及驗收指标應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将作為簽訂任務書、驗收(鑒定)的依據,原則上不得更改。
2、同一單位不能将研發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跨計劃類别同時申報省科技發展計劃,一經發現将取消其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資格。
3、研究成果産權歸屬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記錄、涉嫌侵害他人知識産權的項目和申請人,不能申報本年度省科技計劃項目。
4、信息系統自動不受理:超項、超齡、超資金限額、同一項目重複申報、申報人資格不符等項目;信息系統自動标記:信用記錄不良、項目申報内容雷同等事項。科技創新平台中心不接收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書不一緻、申報材料無公章、超過申報截止日期、正式推薦公函之外的項目。
5、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報,視為無效申報;故意違規申報的,取消申報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6、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材料所附知識産權歸屬證明、中外合作協議書、技術标準、産品檢測(驗)報告、科技查新(檢索)報告、咨詢報告、産品用戶定性、定量使用意見(報告)等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内。沒有标明時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計。
7、申報單位應認真核對申報書及其他相關申報材料内容,确認無誤後再提交。如填報的申報信息有誤,不予修改,後果自負。
(六)其他
1、吉林省科技廳網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網址:http://www.jlkjxm.com
3、綜合業務咨詢電話:發展計劃處0431-88975536。
4、網上申報操作咨詢電話
0431-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吉林省科技創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
長春市前進大街1244号二号樓南門一層(吉林省科技廳科研園内),聯系人:尤冬,聯系電話:0431-81818191、0431-81818192;郵箱:jlspps@163.com。
注:請申報者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學校受理時間
網上受理時間為: 2017年8月1日截止;
紙質版報送時間為:2017年8月7日當天13:00-15:00,逾期不予受理。
學校聯系人:蔔元
聯系電話:857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