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201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若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經省委、省政府批準,決定于2017年組織開展吉林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聯系吉林省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對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應用價值的優秀成果進行表彰獎勵。調動全省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并實現我省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應用和轉化,推動社會科學研究工作更好地為我省科學、全面、可持續發展服務,促進全省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
二、成果申報
省第十一屆社科獎評審内容、範圍、組織領導、申報方法、條件和标準及評審程序,詳見《吉林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凡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符合《細則》規定成果均可申報。
為了鼓勵多出精品,提高省社科獎在全國的競争力,本屆評獎向高端成果傾斜,并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獲獎數量有所減少。
三、初評組設立
依據《條例》規定,吉林省第十一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下設成果評獎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獎辦)授權省屬學會、各市(州)社科聯及相關高校、科研單位組織申報。各申報單位必須按照《細則》有關規定,做好本團體、本地區、本單位的宣傳動員、成果申報、資格審查工作。
省評獎辦将在各單位申報結果基礎上,結合申報情況成立若幹初評組,具體情況由評獎辦在申報結束後确定。
四、申報範圍與條件
(1)申報範圍:
申報參評的社科成果分為著作和論文兩大類。著作類包括專著、編著、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教科書、工具書、志書等;論文類包括學術論文、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
申報參評的社科成果須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開出版、發表的。未公開發表,但對實際工作有重要指導作用,并得到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有關部門采納,産生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等,也可參評。
申報參評的作者須是我省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和實際部門工作的相關人員。
副省級以上(含副省級)領導的社科成果,原則上不能申報參評。有副省級以上領導參加多人合作的成果,可由具備申報條件的其他人員申報參評。
(2)申報條件:
每位作者最多可申報2項。其中可申報1項個人獨立的成果和1項與他人合作的集體成果。也可同時申報2項與他人合作的集體成果。
合作成果由主編或主筆申報。隻有一位主編的成果,主編去世或調離我省,可由第一副主編申報。已故作者成果,可通過原單位由作者繼承人代為申報。
成果以單位或“課題組”署名的,應以署名單位或“課題組”名義申報。如以個人名義申報,須是成果主要參與者(主編、第一作者、項目主持人等),并須持有經署名單位和參與者同意的書面證明材料。
如成果屬多卷本或系列叢書,可整體申報(以最後一本出版時間為準);如獨立成冊,也可單冊申報。如多卷本或叢書中的一本已獲省部級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不能再整體申報。論文集不能整體申報或作為著作申報,而且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為論文申報。
已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
在《中國社會科學》(中、英文版)、《新華文摘》發表或全文轉載成果,可不占指标直接申報。
在吉林省社會科學學術年會獲一等獎論文,經省評獎辦公室組織專家認定後,可不占指标直接申報。
為加強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普及,推動社科成果轉化,本屆評獎将對科普成果給予傾斜。
為了鼓勵多出精品,提高省社科獎在全國的競争力,本屆評獎向高端成果傾斜,并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獲獎數量有所減少。
凡發現參評成果或獲獎成果有弄虛作假或剽竊行為者,取消參評資格,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和證書;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批評。
發表在報紙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發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數不得少于4000字。
五、申報程序
本屆評獎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者首先須登錄吉林社科聯網(http://jlskl.cn/) 社科評獎欄目下的網上申報模塊并實名注冊後填寫個人申報信息(詳見申報者操作手冊),系統确認通過後,須打印紙質申報表二份。并同時提交成果原件、隐去作者單位和姓名的複印件、内容提要及有關佐證材料(各1份)。著作類内容提要字數1500字左右,論文類内容提要字數500字左右。
注:請各位申報人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申報。
授權碼:伟德betvlctor网页版 1452501874880
網上申報截止日期:2017年3月1日
紙質版報送到科研處(辦公主樓1354室),日期:2017年3月2日當天。
聯系人:蔔元
聯系電話:85716292
網上申報的技術服務QQ群:422070425
附件:
吉林省第十一屆評獎方案 .doc
十一屆評獎細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