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加強研究生培養過程質量監控與管理,完善研究生培養過程考核與分流淘汰機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暫行辦法(2024)》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現、課程學習情況、科研能力、論文進展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考核與評定,是保證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的關鍵環節。
第二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實行研究生本人申請、導師審核、學院組織考核、研究生院備案的工作制度。
第三條 所有在讀研究生均須按時參加研究生中期檢查,中期考核通過後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第四條 中期考核時間:一般應在第五學期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第五條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中檢的研究生,須于中檢前提交書面申請,經導師和學院主管院長簽字同意後,報研究生院備案,延期時間以半年為單位。
第六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表現
思想政治表現主要從政治素質、治學态度、學術誠信、遵紀守法、平時表現等個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達到研究生培養目标的要求。思想政治考核在中期考核中具有一票否決權,該項考核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予通過。
(二)課程學習情況
全面了解研究生課程學習及學分修習情況,對有課程須重修的研究生進行提醒和監督,對課程學分不足的研究生提出學業預警。
(三)科研能力
考核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參與科研工作、運用科研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水平。着重考核其專業基礎知識、文獻閱讀情況,是否具有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
(四)論文進展
主要考核研究生論文研究課題進展情況、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存在的問題、難點、拟采取的解決方案及下一步計劃,一般應完成學位論文初稿撰寫工作。
(五)健康狀态
主要考核研究生身體狀況和心理狀況是否可以繼續從事論文階段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 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學院成立答辯委員會負責實施。
第八條 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辯委員會一般應由5名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中級職稱專家組成,專家應為本學科和相關學科碩士生導師或具有相當水平的行業領域專家,答辯委員會主席應由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導師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博士生導師擔任。
第九條 中期考核答辯委員會應至少聘請1名校外專家,答辯秘書須由相應類别新聘任的導師擔任。
第十條 中期考核答辯委員應提前審閱相關材料。中期考核前三日,學院須在學院網站公布中期考核時間、地點、論文題目、考核人、指導教師等相關信息。中期考核應公開進行,研究生院将組織開展監督和檢查工作。
第十一條 中期考核程序:
1.答辯秘書宣讀中期考核答辯程序。
2.研究生采取PPT彙報方式闡述目前論文撰寫進展、階段性成果等情況,碩士研究生至少10分鐘。
3.答辯委員對論文相關内容進行提問。
4.答辯委員提出論文撰寫存在的問題并給出具體修改意見。
5.答辯委員會召開内部會議,做出綜合評價與成績評定。
6.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中期考核結果。
7.答辯秘書整理中期考核相關材料,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第十二條 中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由答辯委員會共同商議後,确定考核結果。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對考核小組的考核結果進行審議,學院須在學院網站對最終考核結果進行至少3天的公示。
第十三條 中期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者,根據答辯委員的評議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須根據答辯委員的評議意見與導師共同制定整改方案,根據整改方案執行情況可在兩個月後重新申請中期考核。
第十四條 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一般不超過2次,2次中期檢查均未通過者,終止學業,作退學處理。若特殊原因,經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後,可給予最後一次中檢機會,仍未通過者,作退學處理。作退學處理情況,應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黨政聯席會審議,報研究生院審核,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 研究生如對中期檢查評議結果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内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在接到申訴起7個工作日内對申訴的問題給予處理并答複。中期答辯委員會成員若為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應予回避。
第十六條 中期檢查結束後,答辯秘書應及時做好中檢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将答辯專家意見和考核結果錄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研究生導師應及時指導研究生研究生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學位論文;研究生提交修改後的電子版中檢材料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備案,提交修改後的紙質版中檢材料至學院存檔;學院負責将中期檢查成績單加蓋公章後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同時做好中檢材料的保存和歸檔。
第十七條 學院應在中期檢查結束後召集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各組答辯委員,認真讨論和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存在的共性問題,并提出下一步的解決方案。
第十八條 本管理細則由伟德betvlctor网页版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