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學校黨委和學院黨委的各項決定,提出和組織實施黨支部的工作與思想政治工作計劃,向學院黨委彙報工作。
2.參與本部門的管理工作,适時把黨的工作滲透到教學、行政和業務工作中去;支持行政領導,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在教學、行政和業務中起監督和保障作用。
3.搞好黨的建設,熟悉本支部的黨員及其他人員情況,掌握支部組織生活情況,把握黨員、群衆的思想狀況,上好黨課,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開展談心和組織評優工作,積極培訓積極分子,認真做好組織發展工作。
4.領導本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本部門教職工政治理論和時事政策學習。
5.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統戰工作政策,并檢查執行情況,做好黨員與黨外人士合作共事工作。
6.領導本部門的工會小組和共青團等工作。
7.完成學院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