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委書記職責
1.保證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在學院的貫徹下執行,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2.負責主持院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主持召開院黨委會。
3.加強學院領導班子建設,做好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管理和監督工作。
4.負責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做好師生黨員的培養、教育和發展工作。
5.組織學院師生的政治理論學習,堅持并完善學院黨委學習制度。
6.負責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學院班子成員共同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穩定工作、統戰工作等。
7.完成上級黨組織和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院長職責
1.在校長領導下,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履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學院的整體發展、專業方向設置、重點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改革等工作
3.召集和主持班子會議,協調、檢查各分管副院長的工作,了解全院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開展情況,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4.負責召集和主持相關會議,決定評職、學科帶頭人和學科建設等重大問題。
5.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配合學院黨委書記做好學生和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教書育人活動。
6.對學院經費使用等問題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
7.與黨委書記一起分管黨政辦公室。
8.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黨委副書記職責
1.負責全院學生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學生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2.組織制定學生工作計劃、工作目标,并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後實施。
3.組織制定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條例。
4.與主管教學副院長配合,負責導師工作。及時與任課教師聯系,抓好班風、學風建設。
5.負責為生、紀律、入學教育、畢業教育、綜合測評、獎貸學金、評優、特困補助等工作。
6.負責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幹部隊伍建設。
7.負責畢業生就業指導、咨詢、服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主管教學、科研副院長職責
1.負責制定、實施教學工作計劃,布置、安排教學工作并制定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修訂課程教學大綱。 對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提出改進措施。
3.布置和落實教學任務,督促并檢查教學各環節的落實和教學工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确保教學任務的完成。
4.定期組織教學檢查,了解教師的教學狀況,分析、解決教學問題。
5.負責并組織學院的教學工作總結、經驗交流和推廣,負責組織學院教學文件和材料的歸檔工作。
6.負責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科研工作的方針和政策。
7.組織全院開展科研工作,并協助教師科研立項、簽訂合同,督促檢查科研進度和質量。
8.負責處理和完成院長布置的其它有關工作。
五、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職責
1.在院長主持下,負責全院研究生教學的管理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教學方面的方針、政策。
2.組織制定各專業研究生的教學計劃、大綱,并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後實施。
3. 組織并督促指導教師制定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學生計劃、課程設置,了解教學效果。
4.組織做好畢業研究生的論文答辯工作,做好研究生的學位評審、申報及碩士學位的授予工作。
5.做好導師隊伍管理與建設工作,組織申報碩士導師。
6.協助院長管理 各研究生班的教學工作等。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